关于2012-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的 通 知 各系、校区: 为做好2012-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按照《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组织评选。 二、推荐计划指标分配 本年度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计划指标为8名,各系按《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基本申请条件推荐两名学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落选的学生,如果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将自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基本情况简要材料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与事实不相符者,或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评选资格,指标收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三、评定程序要求 1.政策宣传,以班会形式传达至各班级学生,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透明; 2.由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对本年级专业中提出申请的学生通过民主评议、表决的方式向本系推选出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 3.由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以表决的方式,推选产生本系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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