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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师资的通知

日期:2016-06-27   作者:人事处   关注: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需要,将开展“就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两门必修和必选课程教学,需师资若干名。经研究,现面向全院选拔师资,请各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即日起至71日前到人事处余跃老师处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一、学历与学位要求:

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生;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二、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

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教育类、思政类专业或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人员;

2、参加过就业指导或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老师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份,部门领导签字;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所选课程20分钟试讲教案一份。

学院人事处   

2016627


(责任编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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