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水职院党〔2020〕40号
关于印发《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管理办法》已经学院2020年第20次党委会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
提交管理办法
中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议题提交规程,提高会议管理服务执行效能,持续深入推进学院作风建设。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川委办〔2015〕42号)、《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中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川水职院党〔2020〕13号),《关于印发<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川水职院党〔2020〕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议题提交原则
第二条 充分调研原则。议题的形成应经过充分调研,以满足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为主,并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三条 会前协商原则。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提出议题的职能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方可向分管院领导提出。
第四条 格式规范原则。议题格式要认真对照《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工作细则》(川水职院〔2017〕154号)文件要求,做到统一规范。
第三章 议题的分类
第五条 议题材料的类型,根据内容分为学习传达、审定、研究、通报四类。
第六条 学习传达类议题主要是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
第七条 审定类议题主要是研究决定议题事项提出的有关问题,对需上报和下发的文稿进行审定。
第八条 研究类议题主要是讨论议题事项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通报类议题主要是汇报、通报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学习考察有关情况;
第四章 议题的提出
第十条 上级会议、上级文件等要求通报、传达学习的事项;
第十一条 按照上级规定及《中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应由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在办公过程中需要提请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各系(院)、职能部门在办公过程中需要提请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的事项。
第五章 议题材料的要求
第十四条 议题材料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单》(见附件二,下称《申请单》)、附件材料构成。
第十五条 《申请单》填写要求:
1.议题名称:务必填写准确、简明、规范;
2.议题类型:在相应的议题类型后的方框内打勾;
3.汇报内容:汇报内容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不含附件材料)。该内容作为会议议决的重要内容,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基本情况清晰准确,明确起草背景、主要内容、请示事项;
4.建议纪要内容:要对会议最终决议的有关内容提出建议,对在会议纪要中需要体现的具体内容予以明确。此部分内容将作为会议决议和形成会议纪要的基本依据;
5.相关部门意见:跨部门议题,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做好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同时告知其将列席该项会议议题;
6.附件材料:有附件材料时要注明附件材料名称和份数。
第十六条 附件材料提交要求:附件材料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符合上会要求的纸质版(党委常委会需按规定格式印制11份,校长办公会需按规定格式印制9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党政办公室。
第六章 议题提交程序
第十七条 提交议题须程序规范、材料齐备、准备充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前准备。对拟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为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提供依据、建议。
(二)准备议题材料。提出上会议题的部门需填写《申请单》、打印附件材料。涉及学院总体工作的事项,由工作事项对口职能部门负责准备议题材料,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报党政办公室。将议题材料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或拟上会意见。不成熟议题,不建议上会,待完善后再行提交。
(四)报请分管校领导审签。由议题提出职能部门将议题材料,报请分管校领导审签。
(五)报送议题。议题提出部门应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的议题材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将不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拟议事范围。纸质版报送材料依次为《申请单》、附件材料。
(六)提请主要校领导审定。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汇总议题后,呈报主要领导签批。经主要领导审签后的议题,做为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最终议事范围。
(六)通知议题上会时间。按照议题审签顺序,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列席人员在侯会室侯会。
第七章 议题的管理
第十八条 需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的议题应在3个工作日前按第五章、第六章的要求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律不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题材料未按要求准备的,应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第十九条 议题提交前应经过充分调研,明确请示事项、建议内容,跨部门议题需形成统一意见,遇重大事项应召开专题工作会。如请示事项、建议内容不明确或意见不统一,一律不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二十条 未经分管院领导审签,不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二十一条 主要院领导不同意或非必要上会议题,不纳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二十二条 议题主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他补充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28日起实施。
附件: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
材料准备细则
2.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
申请单
附件1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准备细则
一、完善议题材料内容
1.提交学校党政决策会议讨论的汇报材料须含:《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单》、附件材料等。
2.汇报内容须含:
(1)起草背景。包括文件(制度、通知、方案等)的政策依据、起草过程、汇报事项的背景情况,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并就是否协商一致作出说明。
(2)主要内容。主要是讨论文件(制度、通知、方案等)的结构要点、汇报事项的具体情况、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的主要精神等。
(3)请示事项。即需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议定的事项。
3.议题主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他补充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汇报内容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晰、观点鲜明、文字精炼,主要汇报议题的核心内容和需会议研究确定事项,对材料起草、形成过程等内容做到言简意赅。涉及到的数据清单、对比方案、上级精神、兄弟院校做法等参考资料,应以图表或文字等直观形式列为附件,为会议决策提供参考。
二、落实议题材料要求
1.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一般按照拟出台文件(制度、通知、方案等)、汇报说明的先后顺序印制。具体注意以下事项:
(1)属于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学院贯彻落实意见的议题,上级会议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形成附件,汇报内容概括上级会议主要精神,重点汇报学校相关工作现状和贯彻落实建议。
(2)属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拟出台学校文件的议题,须在汇报内容后增附条文对照,明确说明引用、未引用上级文件条文和属学校创新做法的条款。
(3)属于研究学院具体事项的议题,如相关工作安排(方案、通知等)、审批项目立项等,须将相关工作安排(方案、通知等)、项目立项方案等情况形成附件,汇报内容就工作背景、协商准备情况、提交重点研究的问题等相关情况作出简要说明。
2.议题汇报部门对学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材料负主体责任,须按照要求起草、送审,并负责做好修改、印制工作。
三、规范议题材料格式
1.标题。字体:华文小标宋,字号:20,不加粗。
2.正文。字体:仿宋_GB2312,字号:三号,不加粗。
3.所有材料均双面打印。
附件2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申请单
议题名称 |
提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议题类型 |
学习传达¨ 审定¨ 研究¨ 通报¨ |
汇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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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纪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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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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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党政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主要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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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附件时限: 年 月 日 午 时提交党政办公室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