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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清明”放假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校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学院“清明”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3日至5日放假,共三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放假前,学生处要召开班主任及辅导员会议,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工作安排,掌握离校学生的去向及联系方式;放假期间,学生处要组织学生干部检查留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凡离校学生要向班主任(辅导员)出具假条,返校销假。
三、学生必须按时返校,班主任(辅导员)要认真清点人数。
四、请各部门、各校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及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工作;外出教职工及学生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平安。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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