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准确掌握资产使用状态,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在主管领导王宾副校长的带领下于2024年9月至10月针对土地、房屋、车辆、贵重仪器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等开展了阶段性的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部门自查、现场复查、总结完善三个阶段进行,资产清查共计17869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涉及金额约21100万元;其中,40万元以上的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共17项,涉及金额约1400万元;大型仪器设备共1项,涉及金额约177万元;房屋建筑共62项,涉及金额约31100万元;土地使用权共4项,涉及金额约12200万元;车辆共7项,涉及金额约168万元。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处联合校内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按照年度、类别,对资产型号、标签、使用人、存放地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如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更新不及时等,予以纠正。并汇总本次资产清查结果,形成资产清单,梳理盘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整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圆满完成了教育厅实验室数据和水利厅相关通知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大型仪器设备、车辆等资产清查的上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得到了校领导及校内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一阶段,我处将以此次清查为契机,针对学校资产作进一步的全面清查盘点,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力保学校各类资产数量明确、情况清准,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供稿:罗余庆 审核:徐佩瑾)